澳洲留学:学生签证条款中透露的权利与义务
今天,就来给大家讲澳洲学生签证条款中透露的权利与义务,让大家都能知道持有学生签证有什么权利和义务。
8105 - work limitation
正式上课之前不能工作:为了提前安排好住宿、熟悉校园环境或者是参加学校的迎新会,学生都会在课程开始之日前就登陆澳洲,大多会提前一个月。但是这一个月是不可以工作的
在读期间每两周工作不能超过40小时:每两周是指周一到第二周的周日,在读期间是指学校的常规学期内,不包含寒暑假
40小时的限制不适用于以下情况:课程安排的实习;就读研究型硕士和博士课程的学生。
因此,我们知道语言课期间也是可以打工的,寒暑假期间没有打工时间的限制。
8202-meet course requirements
学生签证持有人必须保持学习状态:意味着必须在当时申请签证时的教育机构和课程中学习,如果想要换学校或者专业,必须通知移民局;要保持出勤率,一般是80%,若学生出勤率低于80%,学校会通知移民局,移民局会约持签人谈话,没有合理的理由则很大机会被取消签证。
8501-maintain health insurance
持签人在学期间必须购买相应长度的医疗保险,且必须再保险生效日期之后进入澳洲,保险失效之后就不能逗留在澳洲了,所以,对于因为某些原因,未能如期毕业的学生要注意,延期的学习时间段也需要购买相应的保险。
如果是来自挪威、比利时和瑞典的学生,可以无需购买保险。
8516-must maintain eligibility
持签人在澳洲学习期间必须一直满足批签时的条件:例如必须保持课程与签证申请时一致,如果变更需要及时通知移民局;且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该学生在学期间的花费。
8517-Maintain Education for Dependents
办理学生签证的时候如果有添加学龄儿童(6岁以上,含6岁)作为同行人,且他们待在澳洲的时间超过3个月,则需要安排他们上学。在申请随行的时候就已经要提供孩子学校的offer了。
8532-under 18 Approved Welfare
如果持签人不满18周岁,必须要安排住宿和监护人。并且该安排要覆盖到在澳洲所有的学习时间,直到年满18周岁或者离开澳洲为止。监护可以请学校安排也可以自行安排。自己安排的监护人可以是:父母或法定监护人,也可以是被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名的,年满21周岁,有良好品行的亲戚。
8533-Inform Education Provider of Address
修改地址需及时汇报。持签人必须在到达澳洲的7天内告知学校其详细的澳洲住址。如若更改住址,同样也需要在7天之内告知学校。
以上7项条款适用于所有澳洲留学生,如若违背当中的任何一条被移民局知晓,就有可能被取消签证且在3年内不得办理澳洲留学签证,所以,各位同学要注意遵守,确保能顺利完成学业。